怎样撰写权利要求书中的独立权利要求?

来源:未知添加时间:2019-05-18 13:35 点击:

 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保护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撰写:
    1)前序部分:写明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和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主题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
    2)特征部分:使用"其特征是……"或者类似的用语,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区别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这些特征和前序部分写明的特征和在一起,限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性质不适用上述方式表达的,独立权利要求可以用其他的方式撰写。需要注意,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只有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并写在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从属权利要求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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