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交通罚款下月取消天价滞纳金 数额不得翻倍

来源:未知添加时间:2019-05-18 13:09 点击:

2009-03-30 10:04:22           

 

  广州市交警部门昨日对天价滞纳金的相关处理进行了通报,针对交通违法行为逾期未处理加处罚款的问题,市公安交警支队表示将在41日前完成交通违法处理系统的调试工作,41日起,交通违法行为(41日以前)逾期未处理加处罚款的,将按照《规定》要求执行,即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市公安交警支队同时表示,由于系统调试,可能会出现极个别处理数据未能及时更新、未按新规定处理的个案,当事人可携带相关证件到相应交警部门办理更正手续。敬请广大市民配合。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徐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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