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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纠纷
房屋建筑土地
   【编号:69】
案情描述:
村民购买了村里的一块地,当时村里干部也公开说明了这块地村里也没有证件,过了几年后,村民要用这块地起建房屋,但因为没有证件只有收据拿不到房屋建设证,村长却到法政处去投拆他投拆的内容是房子的门口"飘"出了1米多,买地的时候前面是高压电线,再前面是公路,现在迁走了,村里的人想在那一点点地方建铺位,现在法政处的人来了只问有没有证建,其它就没了,请问能怎么解决呢?
律师解答:
黄先生:
您好。关于您的争议,首先要对土地的权属进行确认,如果是属于集体所有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那么您的购买行为也是属于无效行为,可以要求退回购买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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