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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常识
赔偿
   【编号:69】
案情描述:
某卫校与企业联合办学,为其招生。学生在卫校学习1年,到企业学习2年,然后留在企业工作。由于学生入学时年龄较小,卫校便与学生家长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学生毕业后,如企业愿留而学生不与企业签约,学生需赔偿企业相当于1年学费的违约金4305元。
请问:1、这份协议是否有效?因为学生毕业时均已年满18岁,有了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此前监护人为他们签订的协议,能约束他们成年以后的事情吗?
2、目前他们已进入实习阶段,公司象对待员工一样让他们上夜班和加班,这样做违法吗?
律师解答:
在校学生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监护人有权对其从事的能力范围以外的行为进行限制。此外,公司无权规定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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